| 关于实行侨民登记的通知 |
| 2004/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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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侨民登记的通知 为完善我们的工作,提高为侨胞服务的质量,更好地维护海外侨胞的切身利益,并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有关规定,我馆将对定居在奥地利的侨民实行登记。现将侨民登记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侨民登记的目的 1.便于使馆确定在奥地利的中国公民的身份并了解他们的状况; 2.便于使馆为中国公民颁发护照等有关领事证件; 3.便于在事故、逮捕或受伤等特殊情况下及时向侨胞提供协助; 4.便于在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及时向侨胞提供信息或组织撤离,以减少侨胞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5.便于在特殊情况下协助侨胞与国内亲人进行联系; 6.便于在登记人死亡或其家庭发生紧急情况时向当事人亲属提供协助; 7.便于使馆在任何需要的时候及时与侨胞取得联系。 二、办理侨民登记的对象和条件 1.所有在奥地利取得长期居留或半年以上临时居留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同胞)均可自愿来使馆领事部登记,填写《国外中国公民登记表》。长期居留人员免费领取《国外中国公民登记证》。 2.登记人登记时出示有效护照、照片、居留(长期或短期)或身份证。 三、实行侨民登记所遵循的原则 1.侨民登记根据自愿原则进行。 2.登记人的全部资料属个人隐私,将受到法律保护。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驻奥地利大使馆领事部 二OO四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