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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签证的注意事项

2006/08/31

应该如何递交签证申请?


        申请中国签证一般需提交:

        (一)自递交之日起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

        (二)如实、完整、清楚填写,并由申请人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1张;

        (三)近期、正面、免冠护照照片1张(不接受生活照、照片复印件或普通纸张打印的数码照片);

        (四)根据前来中国的事由的不同,还需提供其他相关的申请材料;

        (五)签证官员要求的与签证申请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领取签证时,申请人须缴纳签证费和特急或加急服务费(如选择)。

        签证可由申请人本人亲自递交,也可根据自愿,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有规定必须本人亲自到场,或签证官员要求本人面谈者除外。申请人有义务回答签证官员有关询问。

 

 

申请中国签证应注意什么?


  申请人递交签证申请时应注意:

  (一)提前做好安排,以免签证失效或来不及申请签证而耽误行程。

  (二)如实、完整、清楚地填写申请表格。申请表须签名(未成年人可由父母或监护人代签,并注明双方关系)。

  (三)申请材料须真实而齐备。伪造材料或材料不全者,将被拒绝办理。

  (四)如实回答签证官员的询问。根据中国有关法规和国际惯例,领事官员有权要求申请人出示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并有权拒发签证而无需说明理由。

  (五)签证种类、次数、有效期、停留期应由签证官员根据相关规定,同时结合申请人的请求而决定。

  (六)领取签证时,申请人有责任核对签证内容。发现疑问应当即提出。

  (七)下列情况所导致的后果应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请注意避免:

      1、未如实填写签证表格、签证表格填写不完整,或申报情况不实,而导致签证被拒绝受理的;

      2、护照、照片不符合要求,或未按签证官员要求提供相应申请材料而导致签证被拒绝受理的;

      3、过早申请签证导致签证过期失效,或因故来不及办妥签证,而被拒绝登机或入境的;

   4、签证办妥后由于自身安排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签证失效而不能使用的;

      5、来华前未检查签证次数、有效期、停留期、护照有效期,而导致被拒绝登机或入境的;

      6、其他由于申请人方面的原因而导致签证不能使用的。

 

如何解读自己申请的中国签证?


  (一)签证的入境次数(Entries)

  系指持证人在签证有效期内可以前来中国的次数。入境次数用完,签证即自动失效。如需再次前来中国,须重新申请签证。入境次数未用完,但有效期已过,也应重新申请签证。持用次数已用完签证前来中国,将被拒绝入境。因此,出发来中国前,请再次检查签证入境次数,并确认签证有效。

  (二)签证的有效期(Enter before)

  系指签证本身的有效期限。在入境次数仍有剩余的情况下,在有效期满前的任何时候,持证人均可持用此签证前来中国( 期满当日2400前均被允许入境)。超过有效期的签证,无论是否剩余入境次数,均自动作废,不能延长。如还需来华,须重新申请签证。所有签证均自签发之日起生效,因个人或第三方原因改变行程而导致签证不能使用的,应由申请人承担。持用过期失效签证前来中国,将被拒绝入境。因此,出发来中国前,请再次检查签证有效期,并确认签证有效。

  (三)签证的停留期(Duration of Each Stay after Entry)

  系指持证人每次被允许在华停留的最长时间,即从入境之日起计算,持证人可在华停留的最长天数。如需延长停留时间,持证人必须在停留期满前,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延期。在华超过签证停留期滞留者,违反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规,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因此,在华期间请随时检查是否已超过停留期。

  在华任职、就业(持Z签证)、记者(持J1签证)、定居(持D签证),及学习(持X签证)人员,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必须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申办居留手续,以避免非法滞留。

来不及申请中国签证怎么办?


        外国公民来华原则上应事先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办事处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办理签证。申请人应根据自己的行程,提前办妥签证。

        如无特殊情况,申请人在来不及在居住地就近申请签证的情况下,一般还可在来华中转途中向上述机构申请签证。

        外国人持有中国国内被授权单位的函电,并持有与中国有外交关系或者官方贸易往来国家的普通护照,因下列事由确需紧急来华而来不及在上述中国驻外机关申办签证的,也可以向公安部授权的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

        (一)中方临时决定邀请来华参加交易会的;

        (二)应邀来华参加投标或者正式签订经贸合同的;

        (三)按约来华监装出口、进口商检或者参加合同验收的;

        (四)应邀参加设备安装或者工程抢修的;

        (五)应中方要求来华解决索赔问题的;

        (六)应邀来华提供科技咨询的;

        (七)应邀来华团组办妥签证后,经中方同意临时增换的;

        (八)看望危急病人或者处理丧事的;

        (九)直接过境人员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在24小时内乘原机离境或者需改乘其他交通工具离境的;

        (十)其他被邀请确实来不及在上述中国驻外机关申请签证,并持有指定的主管部门同意在口岸申办签证的函电的。不属上述情况者,口岸签证机关不得受理其签证申请。

        可以申请并不等于申请会被当然地批准,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应由申请人承担。

        24小时过境不出机场、上海48小时过境、广东6日便利游及海南15日免签游之外,美国公民来华均须事先在境外办妥签证,而不可在口岸申请落地签证。

前来中国需要注意什么?


        外国人在中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一)申请人来华前应检查签证是否有效,并有足够的入境次数。签证过期或入境次数不足者,应重新申请签证。

        (二)外国人携带动植物、货币等物品进入中国须遵守中国相关法律,以及卫生检疫、动植物检验检疫、海关,以及金融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外国人进入中国不得从事与其申请签证时申报事由无关的活动。

        (四)外国公民不得逾(停留)期在华滞留。外国公民在华应注意自己护照有效期和签证的停留期(详细情况,请点击这里),如需延期停留,必须在停留期满前,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延期。

        (五)外国人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市、县旅行,须事先向所在市、县公安局申请旅行证,获准后方可前往。外国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不对外开放的场所。

        (六)下列情况将导致被拒绝登机、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请注意避免:

        1)未事先办妥签证而前来中国者,但规定免除签证者除外;

        2)持用过期失效签证前来中国者;

        3)在华逾(停留)期滞留者;

        4)在华停留期间,护照过期者(无论签证停留期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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